释义 |
寻衅滋事定罪标准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即可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