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进度款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1、总包合同进度款审核流程(1)因总包合同有部分主材价格需要按照月进行调整,由总承包单位每月5日之前上报以下内容各3份原件:附件一:《付款申请书》(若需付款时)、附件二:上月《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资料如:影像资料、图片等进度证明资料,并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版,三张表格均需合同约定的总包代表签字,总包单位盖章。如果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需要提交经业主、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2)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申请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进行审核,并由总监签署意见,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如达到付款节点,需依据总包合同对总包提交的进度付款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出具3份《工程款支付证书》原件与总包单位的付款资料一起提交给工程部。(3)工程部审核由工程部对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复核,复核后要对进度事实进行描述,并在《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上签署意见。对涉及工程扣款、质量缺陷、罚款进行说明,最后由工程副总签字后转发给成本部。(4)成本控制部审核成本部根据合同进行工程量审核。如若需付款时,成本部填写《工程进度款审批表》,由成本副总签署意见后,交由工程部会签,会签完成后,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进度款确认书》上签字确认。(5)发起OA流程由工程部根据审批权限,选择审批人,发起OA审批流程2、其他分包类综合单价合同付款审核流程独立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付款时。按照合同付款条件,上报付款的相关内容,具体同总承包付款流程,只是在监理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前,增加总承包单位审核确认事宜,总包单位依据总包合同条款在5日内完成审核,提出任何反对付款的理由,或建议消减的价款额度,或需扣除的水电费等。风险提示:预防拖欠工程款的方式:1、可以要求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垫资,作为工程的保障;2、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3、可以邀请第三人见证或签订担保合同。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是什么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2、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3、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注:预算办要求提供电子版预算书时,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4、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5、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6、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7、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风险提示:预防拖欠工程款的方式:1、可以要求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垫资,作为工程的保障;2、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3、可以邀请第三人见证或签订担保合同。 工程款讨要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风险提示: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集体合同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的审核程序包括:一、集体合同管理机构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及有关材料后,进行编号、登记并及时告知报送单位收到时间。二、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对代表资格、签订程序等进行初审。三、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将初审合格后的集体合同分送劳动部门内集体合同审核的有关机构,对相关条款进行专审,经该机构主管负责人签字后返回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四、集体合同管理机构综合各方面意见制作《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内容包括:集体合同名称、单位地址、双方代表人姓名;收到集体合同的时间;经确认的集体合同有效条款、无效条款及原因;《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的签发日期;劳动行政部门集体合同审核印章。五、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应将审核后的集体合同书、企业报送的材料、《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复印)一并存档,并将审核有效的集体合同名单报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也就是说,凡未履行其法定报送程序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 并购重组怎样审核 (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三)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四)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五)审核专题会;(六)并购重组委会议;(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八)审结归档。风险提示:企业并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企业并购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工程款起诉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工程款纠纷是属于财产纠纷的案件,诉讼费用依据工程款的总价按比例收取。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风险提示:通过诉讼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1、索要工程款时效。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2、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该内容由 石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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