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中房屋权属证明有何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中房屋权属证明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购房合同中,房屋权属证明主要是指房产证,因为只有拥有房产证的房屋才具有不动产的法律属性,能够真正实现产权的转让。而在租赁合同中,房屋权属证明通常是指房东对该房屋的租赁权证明,包括收据、发票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五条 不动产转让应当依法登记。登记后,不动产权利自登记时设立。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转让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动产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状况、数量、价款和交付时间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公平原则等因素确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 租赁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百六十五条 构成租赁关系的房屋,租赁人应当在租赁期内使用和保管。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中房屋权属证明的不同主要在于购房合同需要提供房产证以证明房屋的不动产权,而租赁合同则更注重房东对房屋的租赁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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