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六十发生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年满六十岁的劳动者发生工伤,需区分“超龄工伤”与“退休工伤”。超龄工伤指未领取养老保险的在职工人,可获得工伤赔偿;退休工伤指已领取养老保险的在职工人,不可认定为工伤。确认工伤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劳动或劳务关系,决定走工伤救济或诉讼途径。建议先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 年满六十岁的劳动者发生了工伤,能否得到工伤赔偿,这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年满六十岁已达到退休年龄,所以必须先区分开“超龄工伤”与“退休工伤”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超龄工伤指的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在职工人因工负伤,而退休工伤指的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领取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在职工人因工负伤。 对于“超龄工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系劳动关系,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对于“退休工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基于以上分析,年满六十岁发生工伤,首先要确认工伤者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那么该工伤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的就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就不能走工伤救济途径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提起赔偿。如果没有享受,建议先去法院确认工伤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之后再去申请工伤认定。 拓展延伸 六旬工伤者应享有何种保障措施? 六旬工伤者应享有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首先,他们应有权获得充分的医疗救治,包括及时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其次,他们应享有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此外,他们还应获得适当的社会保障,如养老金、失业保险等,以应对因工伤造成的经济困难。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六旬工伤者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总之,为六旬工伤者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肯定和尊重。 结语 六旬工伤者应享有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包括医疗救治、工伤赔偿和适当的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应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是社会责任,也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肯定和尊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