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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要约和承诺生效时间
释义
    合同要约和承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一、什么叫承诺迟延
    承诺迟延,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没有在要约确定的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如果要约确定了期限的,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即时作出;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到达。
    二、要约的撤销与撤回
    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是是: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已经生效,要约人需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表达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需要在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撤回,或者撤回的意思表示与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三、要约撤回后终止要约怎么办
    如果要约撤回晚于要约到达,该要约撤回行为无效,当事人可以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撤销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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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