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房产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的过户是没有时效的。只要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最好要尽快办理,防止他人利用该房屋犯罪和产生其他的民事纠纷。如果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的,对于离婚后的不动产,就必须要办理财产结算的相关登记。 一、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只有一个证,没有另一个证,就不能办理过户。而且,缺少土地证,会给买房人的权益带来风险: 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面临三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权证不齐影响上市交易。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证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只有两证齐全,购房者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么你在办理过户时一定会遭到拒绝,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房子仅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一件小事,你应该抓紧追回自己的土地证才可以。 二、农村房屋没房产证怎么办 应该尽快办理房产登记。农村的房子和城市的房子一样,都是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都要经过登记机构的登记。如果是在农村新建房屋的,要尽快到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只有进行了登记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进行房屋买卖的,建议不要和没有该房屋房产证的人进行交易,因为该房屋可能不是其本人的,应该找到拥有该房屋房产证的人进行交易或要求出让人进行房屋登记。 三、买二手学区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注意什么 1、核实房屋产权 只有拥有完整产权的二手房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大家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一定要先确定房屋产权是否真实可靠,比如小产权房是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书的,属于乡产权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大家也要注意,房屋的共有权人如果不同意转让房子也是不行的,如果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了解房屋现状 购房者只核实清楚房屋产权没有问题也不能完全放心,购房者还需要了解清楚房子目前的状态,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如果没有结清银行贷款的话,也是办理不了房屋过户手续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目前二手房时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而根据买卖不破租的规定,如果租客没有放弃购买这套房子的话,买卖双方也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3、留下尾款 留下尾款等到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之后再结清,这种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更有保障一些,因为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还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其他的意外情况,如果在税费缴纳,或者是其他费用缴纳上面出现争议,比如说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未结清,没有事先约定,无缘无故让购房者承担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拒绝,对方如果不依的话,也有尾款作为保障。 4、协商户口问题【非常重要,牵扯到孩子入学】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时候最好将户口的问题一并解决了,毕竟买卖双方互不认识,在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后基本上就不会存在再联系的情况了,但如果事后再要求卖家将户口迁出去的话,很多卖家都是不配合的。在一些大城市是有落户限制的,虽然并不是买了房子就一定能迁入户口,不管买房子的时候自己能不能落户,首先要确保原房主户口是迁出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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