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涉嫌犯罪,只要不是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都是有案底的。 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 刑事犯罪 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 逮捕 只是一个刑事阶段,非最终阶段。 《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 犯罪嫌疑人 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 批准逮捕 书,连同案卷材料、 证据 ,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