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验资证明、股东身份证明、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