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责任判定书需要资料如下: 1、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车辆涉及的报告需要测试; 3、交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图纸,以及询问双方或证人的记录。对于交警在发放证件时,将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和原则作出确认。 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1、如果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致使现场发生变化,丢失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制造现场或者销毁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一方或者多个当事人过失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二次责任; 5、没有任何一方有任何导致交通事故的故障。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各方都没有责任; 6、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