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在于承担责任的时间和起因不同。违约责任是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的。而缔约过失责任是因一方在缔约过错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方的信赖利益因此遭受损失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一般是在合同成立后一方违约的才需要承担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无效合同是消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不是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无效与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同一概念。 合同无效不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合同不成立缔约过失形成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缔约过失行为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的行为,缔约过失有两种,一种是合同无效,另一种是合同不成立,所以合同不成立可能会形成缔约过失。 三、合同无效可不可以主张违约赔偿 合同无效不可以主张违约赔偿。根据规定: 1、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条款的效力; 2、因此,合同无效时不存在违约责任的问题,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无效,也没有救济方式; 3、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合同无效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4、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想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在提起诉讼之前准备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合同无效,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无过错方因本合同无效而给自己带来相应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