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来务工人员要求持有本市居住证,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含)以上,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