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所需的费用如下:如果房屋面积不足九十平方米,购房者需要支付房价的百分之一。如果房屋的面积在九十平方米至一百四十平方米之间的,买受人应该要支付房价的百分之一点五。如果是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不足两年的,出卖人需要支付房价的百分之五点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