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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取消对方监护权吗
释义
    监护人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取消其监护权。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一、起诉离婚后孩子跟谁住
    起诉离婚后孩子跟谁住,取决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如果父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要求孩子和他一起生活;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
    2、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丧失生育能力;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孩子随其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
    3、父母双方对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其意见。
    二、变更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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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