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安排轮转。护士长要经常组织召开新护士座谈会,了解其工作情况有何困难,并对其工作进行评议,以求不断克服缺点,尽快成长。 (1)新护士进院前,必须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岗前教育”和服务规范训练。各科室由护士长做好环境、规章制度与各类工作职责的介绍。 (2)护士长应结合每个护士制定出具体培训计划。 (3)护士毕业后第一年为试用期,须加强临床护理实践,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完成工作。 (4)参加护理部及所在科室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5)新毕业的护士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 (6)工作时,要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工作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尊敬教学老师、勤奋好学、搞好团结。 (7)年终时,由个人写好总结,所在科室给予考核并签署意见,经各科及护理部批准后方可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