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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里预付款的特点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一、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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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