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有很多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在挪用公款案、挪用资金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务证明。账册记载资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单位的多少资金,何时经过何人从账户中被转到何处何人手中(账户)。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