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再审移送管辖原执行查封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移送有管辖权法院的,原法院不再具有管辖权,原查封措施无效应该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