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法没有规定先领证还是先过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而结婚是婚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结婚时,很多夫妻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先领证还是先过礼?对于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到以下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首先,婚姻法第九条规定:“婚姻应当自愿订立。”这意味着,结婚必须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如果一方不愿意结婚或者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就不能结婚。因此,无论先领证还是先过礼,都要以夫妻双方的意愿为准。 其次,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结婚登记应当在婚姻法定的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结婚必须先进行登记,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如果先领证,就可以在法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最后,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结婚的仪式和形式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这意味着,结婚的仪式和形式没有固定的规定,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选择。因此,先过礼还是先领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选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条:“婚姻应当自愿订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结婚登记应当在婚姻法定的登记机关办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四条:“结婚的仪式和形式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