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和联系 |
释义 | 一、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和联系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区别如下: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有效。 3.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不同。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等。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后才谈得上进一步衡量是否有效。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属于合格的民事主体; 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是依法签订的,合同内容、目的合法。 三、合同的成立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