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则全有全无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规则的全有全无是相对法律原则说的,意思就是说要么适用,要么不适用。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概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供的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功能的法律规范,可以构成不同的法律制度,而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就组成法的有机整体。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并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征求代表的意见,并通报会议拟讨论的主要事项的有关情况。 临时召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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