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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投标保证金 是指在招标 投标 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 招标 人的一定形式、一 定金 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 ,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法律客观: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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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