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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转让需要我去原省转社保凭证吗?
释义
    办理社保转移不一定要本人去。社保转移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别人进行办理,需要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资料齐全。社保转移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即可。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综上所述,社保转移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单位去进行办理,主需要准备填好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您好,我咨询一下转移社保需要带社保卡吗?
    转移社保所需的手续如下: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2、参保人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3、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手续。法律依据:转移社保所需的手续如下: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2、参保人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3、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司办的社保卡,还没给我就离职了,现在需要去银行领取社保卡吗?
    公司为职工办的社保卡一般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后,再由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职工不需要到社保局领取。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北京社保转深圳几个月后转北京有什么影响?
    深圳社保转入流程: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2、然后再到深圳所属辖区的社保机构申请转入;3、深圳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4、两地社保机构分别办理转出、转入手续。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我想把杭州的社保转到江西,怎么转
    法律分析: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上海交的社保可以转回老家吗
    在上海交的社保可以转回老家。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等随本人转移,本人可以在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并且之后在该地进行缴费,缴费年限能够累计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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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2: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