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是判决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议。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在庭前提出,由人民法院负责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在案件审查阶段提出,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出现异议时,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向法院或检察机关申请审查。法院或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审查,依法作出裁决或决定。如果被异议的证据确实存在问题,相关法律程序应当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