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资产负债率应当由(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乘百分之百。资产负债率是指期末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资产对负债的偿还保障程度,体现出债务对资产的资金支撑程度,是用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衡量企业负债水平及危机程度的重要标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