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劳务费标准? |
释义 | 1、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2、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4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务费包括哪些费用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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