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决议规定了红军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 2、决议规定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解决了军权掌握在谁手里的问题。 3、决议确立了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 4、决议规定了进行党的正确路线的教育,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原则和方法。 5、决议确立了新型的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和正确的俘虏政策,强调军队民主。 6、论述了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出反对主观主义,要求党员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去作形势分析。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