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设立中债务处理的方法为: (一)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公司成立后对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三)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但是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除非相对人为善意。 (四)公司因故未成立,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一人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论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3、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其他责任。 二、股份公司发起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股份公司发起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经认购并缴纳了所认购的股款,公司无法成立,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由发起人进行;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身过失造成的公司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股份公司发起人责任是指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是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