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或妻对另一方的家庭暴力是否构成“虐待”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或妻对另一方的家庭暴力一般不构成“虐待”,除非该家庭暴力是持续性、经常性的。法律规定,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只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才可以认定为是“虐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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