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没有不起诉名额的说法。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十五条规章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章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章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七十七条规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章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章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置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章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章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置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