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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走醉酒人的随身财物判什么罪
释义
    拿走醉酒人的随身财物判抢劫罪。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抢劫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加害人必须具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等当场使用暴力;
    3、在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求只能是直接故意构成;
    4、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要求犯罪主体是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状态,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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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