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上班后失业金如何报停? |
释义 | 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已经就业。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24个月。 当事人找到工作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1.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停领相关证明材料重新就业证明原件(注:单位参保即视为重新就业,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 2.办理流程:当事人到就近社保窗口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3.办理地点:社保基金管理分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 失业金停止领取可以直接在线上平台进行办理,以下是以支付宝平台为例进行的说明:支付宝办理失业金停止领取的具体流程为:进入支付宝主页——市民中心——社保——失业金停发;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地区都直接支持在第三方平台办理,大家可以拨打当地社保中心电话咨询后再进行相关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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