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期限是三十年。法律没有最新修改,现在仍然是三十年的承包期限。 2、如果是草地,承包期限可以为三十至五十年;如果是林地,承包期限可以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客观: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