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并不是用人单位随意约定就可以生效的。如果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的试用期限,则将被视为试用期已经结束,试用员工转为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在此时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将面临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