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申请,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未在投保时要求告知的事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需告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既往主动脉疾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会主动联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进行告知,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务必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