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成立原告还可以撤诉吗 |
释义 | 原告可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原告可在宣判前申请撤诉,法院决定是否准许。若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第146条规定开庭可延期,包括当事人合理缺席、回避申请、新证人、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等情形。 法律分析 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最终由法院进行裁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拓展延伸 案件成立后,原告是否可以自行放弃诉讼权利? 在案件成立后,原告通常是可以自行放弃诉讼权利的。撤诉是原告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表示放弃对被告的起诉。原告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利益考虑,决定是否撤诉。撤诉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通常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法院的审查批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案件进入一定阶段,可能会有一些限制或条件,原告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原告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最终由法院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原告在宣判前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将决定是否准许。如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被缺席判决。根据第146条规定,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证人、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调查等。原告撤诉是行使诉讼权利,表示放弃对被告的起诉。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法院审查批准。在做出决定前,原告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因为案件进展到一定阶段可能会有限制或条件,原告可能需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九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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