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此外,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工程,以及军用房屋的建筑工程也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