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
释义 | 农村自建房法规:禁止随意翻修房屋和在规划区之外建房,禁止在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区域建房。禁止多出的房屋和面积建房。修盖三层以上的房屋需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并向村集体申报。翻建破旧房屋和危险房屋需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建房程序包括户主申请、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等。涉及公路和河道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明确意见。房屋买卖过户限制为一宅,需社、村镇签字才能过户。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有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不可随意翻修房屋和在规划区之外建房。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区域禁止建房,具体如下:(1)农田保护区(2)生态资源保护区(3)饮用水源保护区(4)历史文化保护范围(5)河道管理范围(6)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根据一户一宅的确权原则,多出的房屋和面积禁止建房。修盖三层以上的房屋,要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并向村集体申报。翻建破旧房屋和危险房屋,需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拓展资料:农村自建房程序:(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还有不懂的吗? 结语 农村自建房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随意翻修房屋和在规划区之外建房。禁止在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区域建房,如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根据一户一宅原则,禁止多出的房屋和面积建房。修盖三层以上的房屋需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并向村集体申报。翻建破旧房屋和危险房屋需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自建房程序需提供相关材料,并获得村、社、水利、路政等部门的明确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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