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家庭户口簿上与户主关系种类分为:1.本人就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2.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一般顺序为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对户口登记及何谓户主是如下界定的: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