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确定继承份额的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遗产数额应按继承人数平等分配; 2、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5、继承人协商一致后,也可以分配不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