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果没有过错方外遇,是否会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但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和其他重大过错。夫或妻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无过错方不得额外分得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但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1087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1091条的规定,以下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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