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险什么情况下可以报? |
释义 | 法律分析:1、赔偿对象是对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不能报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意思就是,只能是在存在受害方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自己的车撞坏了或者刮花了甚至碎了也不能索赔交强险的。 2、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交强险是有时间限制的,保险期限为1年,也就意味着必须及时缴纳交强险才能报,一旦超过时间期限,尽管未被交警查到,一旦出现事故后果很严重,相当于打游戏中受到双重暴击,所以一些车主愿意交给相关承办机构代理缴纳保险。 3、事故责任原因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这种形式就是说,不能是因为被保险人酒驾、无证驾驶,或者在被保险车辆被他人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还有就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充满恶意的道路交通事故。当然也不是完全不能报,只是这些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免除自身赔付责任,一般的处理就是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