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与合同期限 |
释义 | 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需双方一致同意,符合法定条件。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标准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无特殊原因不得辞退职工,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通过阅读上面这篇文章,大家应该知道了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方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没有特别原因,企业是不能辞退职工的,如果开除职工,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根据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解除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应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的解除并非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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