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陕西省老龄补贴复审政策具体如下: 1、复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2、凡户籍在本省辖区内享受高龄补贴的70周岁以上(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老年人均须进行复审; 3、全市统一采用手机复审,通过关注“三秦宝”或“陕西老龄”任意一个公众号,采取自助复审、亲友协助复审、所在村(社区)经办人员帮助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高龄补贴复审每年一次,是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涉及人员广,各镇(街)要组织和督促村(社区)广泛宣传复审政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辖区老人高龄补贴复审,逾期未复审的系统将自动停发。 高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2、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80周岁)到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0周岁)到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从2011年4月1日起; 3、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补助费每人每月300元,仍按原规定发放; 4、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