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必要; 2、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1份,非必要,委托办理情况下需要。 医保转出: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必要。 二、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社保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受理条件 医保转入: 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且为在职人员。 医保转出: 1、已终止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 2、在其他统筹地区已参保并同意接收。 3、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出现透支的,本人须按规定补足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四、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