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务不能用于出资。实践中,创业人员提供的价值更多的是创意、创业项目和自己付出的精力等,劳务不能出资在创业企业可能稍显不公,但是可以通过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合法变通。 比如创业项目好,投资人看好项目的前提下,投资人溢价获得相应股权;或者其他股东之间相互认可且有股东愿意代为缴纳劳务部分对应的出资等。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