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要约要内容必须明确么 |
释义 | 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其真正含义,否则无法承诺。同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我国《民法典》除标的和数量外,其余条款均可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加以弥补。 一、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如下: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届满,被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被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能撤销;被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能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好了准备的,要约不可以撤销。 二、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为: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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