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法不保护如下对象:属于科学发现、原子核变换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等范围的内容。但前述的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经依法授权专利的,应当依法受专利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