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证付款的完整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信用证付款的完整程序: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愈发密切。 在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中,众多公司选择信用证付款作为其交易的付款方式。信用证付款有银行参与,这也是其最大的优点之一,以银行的信用做担保支付。出口商只要提交符合要求的单证就可以得到付款,这样的付款方式有效的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有力的促进了进出口贸易。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结算货款,从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到银行开证付款后又向进口方收回垫款,其中经过多道环节,并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加上信用证的种类不同,信用证条款有着不同的规定,这些环节和手续也是有简有繁。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结算货款需要经过多道流程,以确保付款有效合理。由于采用信用证付款是以银行的信用作为担保,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预付货款的相关风险。但是采用信用证付款对于企业的要求较高,需要给银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兑或者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相符,开证行应当履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义务。当事人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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