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分割老婆名下的房产? |
释义 | 婚后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个人。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共同财产,无法协商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包括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分析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该房屋,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平均分配,若是婚后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其次,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分割争议。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考虑财产的价值、贡献度、未来发展等因素。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此外,还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分割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确保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结语 离婚后,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问题。明确财产归属,协商解决争议,法律援助和专业律师咨询是关键。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分割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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