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和政府委托的权限进行活动,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也不得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 第九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对其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和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十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不得同时接受他人委托办理下列事务: (一)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担任政府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二)其他有损于政府利益或者违反政府决定的事务。 第十一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他人办理法律事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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